郝国强 赵新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精神家园是建立在人类思维和精神层面的文化认同与精神期盼,具体的表现形式包括信仰、习俗、情感认知、文化体验等。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根植于各民族独特的优秀传统文化,是在各民族历史长河中产生发展、交融互鉴而形成的精神寄托与归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活态呈现和民族集体记忆的重要载体。广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由各民族共同创造,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产物。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营造广西多民族共居的文化空间,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各族人民通过创世神话等民间文学类非遗实现心理互嵌,通过传统记忆类非遗实现文化互嵌,通过节庆民俗类非遗实现文化空间互嵌,进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民间文学促进广西各民族的心理互嵌
广西12个世居民族和其他44个民族在历史中形成了独特灿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构成了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花山岩画、兴安灵渠、容县真武阁、程阳风雨桥等文化遗产遗迹独具魅力,山歌、彩调、芦笙、壮锦、绣球、干栏建筑等民俗民风别具一格,布洛陀、密洛陀、刘三姐、百鸟衣等传说流传久远,壮族三月三、瑶族盘王节、侗族多耶节、苗族跨坡节、京族哈节等节庆活动丰富多彩。
作为非遗十大门类之一,民间文学中包含了大量的各民族创世神话与族源神话,其中蕴含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世神话是指关于天地开辟、人类和万物起源的神话,族源神话以各民族讲述本民族始祖来源、民族迁徙、创世过程等为主要内容。在广西,壮、侗、苗、瑶、毛南等少数民族中流传着盘古创世的神话,如壮族的《盘古创世》、瑶族(蓝靛瑶)的《盘古造天地》、侗族的《古老和盘古》、苗族的《盘皇造万物》、毛南族的《盘古的传说》等。这是各民族长期交往交流交融的结果,也是各民族心理互嵌的有效证明。
此外,在广西各民族族源神话中,以多民族同源为母题的作品占比相当高,有力证明了中国南方各民族长期以来的文化交流与文化共生。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种类型将多个民族的产生表述为同源共祖的血缘关系。如《溪蛮丛笑》中书“五溪之蛮皆盘瓠种也……环四封而居者,今有五:曰苗、曰瑶、曰僚、曰仡伶、曰仡佬。”大致意思是:五溪的“蛮人”都是盘瓠的后裔……环绕四周而封闭居住的,聚集的部落不同,“蛮人”的名称也随之有所差异,但沅州是他们发源之地,环绕沅州而封闭分居的总计有五种,现在还有苗、瑶、僚、仡伶、仡佬等人群。另一种类型阐述不同民族形成之初源于同一地方,具有某些特定的关联性和结缘关系。在《九国志》中表述“其地西接牂牁郁林,南抵桂林象郡……山水险恶,舟车不能通。其蛮有六种,盘氏为大”。意思大致为:其地西边与牂牁、郁林接壤,南边到达桂林、象郡……山水险恶,航船和车队不能通达。当地的“蛮人”分为六种,盘氏势力最大。不论是哪种类型的族源神话,都体现了广西各民族同源共祖,在心理层面自古以来亲密无间的互嵌关系。
传统技艺促进广西各民族的文化互嵌
织锦技艺是旧时各民族必备的传统手工技艺,也是今天非遗的重要门类之一。截至目前,广西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织锦技艺分别为壮族织锦技艺、苗族织锦技艺、侗族织锦技艺、瑶族织锦技艺等7项。其中,壮族织锦技艺于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织锦技艺形成、发展、复兴的过程,代表了广西各民族的文化互嵌,体现了中华文化的兼收并蓄、互融互嵌。
从编织技艺的角度来看,广西各少数民族的织锦技艺,生动地诠释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气象。一项技艺的产生演化与其民族主体的地域分布、历史文化息息相关。壮、瑶、苗、侗等世居民族在八桂大地“大杂居、小聚居、相互交错”的分布特点,再加上壮锦和瑶锦、苗锦、侗锦的历史同源、织材相同、染料类似、用处一致、图案题材内容相仿,因此广西各民族织锦在织机形制、纺织工具、织锦方法、染织工艺等文化上体现了相互交流和融通一体的现象。
在纹饰图案方面,各少数民族的织锦纹饰呈现“汉族与各少数民族交融互鉴,各少数民族之间交融互鉴”的特点,形象地体现了“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的发展格局。“喜鹊”“鸳鸯”“龙”“福”“囍”等体现汉族文化的纹饰在少数民族织锦中并不少见。其他少数民族的文化符号和图腾信仰图案也互相成为织锦中的主要设计元素,如瑶族的盘瓠纹,苗族的蝴蝶纹,藏族的宝瓶、莲花、吉祥结等“八宝吉祥”纹等,也是壮锦重要的图案,反映出广西各民族文化的互嵌交融。
民俗节庆促进广西各民族的空间互嵌
民俗节庆通常产生于人民群众的社会生产、生活实践之中,是各民族世代相传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空间。广西的不少民俗节庆在交融范式方面都表现出从民间狂欢转向大众共享、从小范围互动转向族际交融,最终促进各民族和合共生的态势,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发挥了重要作用。
广西的“三月三”曾被称作“上巳节”,是古代中原地区一个重大的传统节日,有着悠久的历史。宋朝以后,中原地区上巳节逐步同清明节、寒食节融合,式微衰弱。但“三月三”却在广西成为一个重要的民间节日流传至今。2014年,“壮族三月三”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营造“壮族三月三”良好节日气氛,自治区人民政府为全区人民设立两天节日假期,并着力打造“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品牌,组织全区各地举办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使之成为一个集民族文化、群众体育、风情旅游、特色消费于一体的旅游文化消费品牌。“壮族三月三”已经发展成为广西各族人民互融互嵌、共同狂欢的节庆,同时也成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和提升民族文化认同的重要载体。
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民族在历史发展中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心理状态交织交融的产物,是中华优秀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系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牢固纽带。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程,就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基本内核的过程。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使之成为各族人民精神相依、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有助于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作者单位: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