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国强 戚可夫
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6月在给“刘三姐”扮演者、老艺术家黄婉秋的回信中勉励道:“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把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中华文化传承好、发展好,是新时代文艺工作者的光荣使命”。“刘三姐”是岭南地区各族人民的集体记忆和文化意象,是伴随歌圩文化源远流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多民族共创共享共传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刘三姐”文化不仅具有民族文化历史和情感表达方式的研究价值,还凸显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文化事实。深入研究“刘三姐”文化背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文化事实,挖掘、提炼多民族共享文化增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刻内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集体记忆:“刘三姐”的历史叙事
“刘三姐”是壮族传说中带有传奇色彩的人物,千百年来流传于岭南地区,一直被人们所歌颂。“刘三姐”的称谓有“刘三妹”“刘三姑”“刘三婆”“刘三娘”“刘仙娘”“嘹三妹”“尞三妹”等诸多版本,其中“刘三姐”这一称呼流传最广。关于“刘三姐”传说的起源时间,《广东新语》《庆远府志》等古籍记录其最早于唐代出现。关于“刘三姐”传说的发祥地众说纷纭。笔者梳理了《广西通史》《宜山市志》《粤述》《池北偶谈》《广西省贵县志》《舆地纪胜》《粤中见闻》《广东新语注》等相关文献后发现,“刘三姐”传说的发祥地主要有广西宜山(今广西宜州)、广西贵县(今广西贵港)、广东阳春和广东新兴等多个版本。
综上所述,古籍记录与民间传说版本相互验证,均说明“刘三姐”发祥地主要在岭南地区的广西和广东。另有专家考证,“刘三妹”传说的诸多叙事版本全都直接或间接来自清代顺治年间广西贵县才子曾光国的两篇文章《始造歌者刘三妹遗迹》《西山仙女寨》。可以说,“刘三妹”传说是借助地方文人,将仙女寨一位88岁老人的口头传说故事成功转译成地方集体叙事,最终纳入国家的文化体系中。
文化共生:“刘三姐”的文化叙事
无论是否真有其人,“刘三姐”作为一个延续千余年的文化符号却是不争的事实。类似“刘三姐”这样长盛不衰的颇具地方特色的文化叙事并不多见。“刘三姐”为何源起唐朝,能够既联系着古代“百越”又连接着近代“两粤”,而且还成为现在的“歌仙刘三姐”;为何能够脱胎于壮族,实现多民族共享文化的传唱;为何缘起岭南地区,却能超越“两广”的地域标签,进而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中华文化的符号,这一系列问题的背后有其文化演进的逻辑。
第一,“刘三姐”人物故事伴随歌圩文化源远流长。“刘三姐”在壮族传说里一直被视为歌圩的创始人,并被奉为“歌仙”。中国民俗学家钟敬文认为“刘三姐是歌圩的女儿”。广西歌圩文化在壮族“三月三”节日里最为浓厚。“歌仙刘三姐”作为“始造歌之人”,与歌圩文化发生了整体性的联系,并因此随着歌圩文化而广为流传。
第二,“刘三姐”崇拜“祛魅”之后随着歌圩文化家喻户晓。新中国成立后,一次次的文艺创作将“刘三姐”人物形象解构,使“刘三姐”的故事突出反映其对封建地主阶级的反抗精神,“刘三姐”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历史人物深入人心而广为流传。改革开放之后,“刘三姐”的人物形象在各类影视作品和文学作品中愈发流行,一个家喻户晓、生动活泼的历史人物被纳入文化产业品牌的内涵中。
第三,“刘三姐”人物形象与歌圩文化传播四方。195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之时,壮族文化特色和标识亟需打造,彩调剧《刘三姐》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成为广西舞台艺术的新开端。1960年,《刘三姐》电视剧和电影的上映、《刘三姐》电影原声音乐的发行,促进了“刘三姐”文化的多点传播。2005年,广西组织《刘三姐》等精品剧目一起赴京演出并在全国巡演,让“刘三姐”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形象和广西的代表性文化。2006年,“刘三姐歌谣”顺利进入中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刘三姐”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符号之一。
民族交融:“刘三姐”的民族叙事
“刘三姐”是岭南地区壮族、汉族、瑶族、仫佬族等民族共享文化,也是各民族共同塑造的经典地域形象,其呈现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
首先,从其称谓和歌谣的艺术形式来看,“刘三姐”是多民族文化交融的结果。“刘三姐”山歌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内涵在唱词体裁、演唱语言、文本文字、故事题材等艺术形式中均有体现。
其次,从其传播地域来看,“刘三姐”是岭南地区各民族共享的地域文化代表。结合相关的历史文献、口承传说、民间信仰等文化遗存,文学、音乐、戏剧等文化艺术形态,以及各地节庆民俗活动等3个方面的材料推论,“刘三姐”文化在地域分布上形成了一个以广西宜州下枧河为核心圈、以岭南地区为中心圈、辐射中国南方省份乃至全中国的“刘三姐文化圈”。
最后,从其传承与推广来看,“刘三姐”是中华民族共创共享共传的文化。千百年来,岭南地区各民族对“刘三姐”的尊崇与热爱是一致的。民间流传着不同民族版本的“刘三姐”传歌的故事,不少地方的人们都认为“刘三姐”是本族人。
以多民族共享的“刘三姐”文化增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
推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然选择。以“刘三姐”为代表的多民族共享文化,其演进的历史、文化、民族多重叙事体现了各民族在思想来源、文化传承和社会关系方面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因此,可通过传承发展多民族共享文化,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文化基础和社会基础。以“刘三姐”文化为例:
一可组织校园体验“刘三姐歌谣”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提高学生对“刘三姐”文化的认知度、参与度和认同度,以文化传承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
二可推动“刘三姐”文化的传承与创新,通过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注重传承队伍的建设等方式,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发展,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础。
三可促进“刘三姐”文化与地方产业发展相结合,以“文化+”发展模式打造一批与地方民族特色相结合的旅游景观和文化景点,利用现代技术发展文化产业,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平台建设,创造出各族群众共居、共事、共享的社会条件,使各族群众在有形、有感、有效的参与中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基础。
广西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研究历史上民族融合的一座“富矿”。类似“刘三姐歌谣”“壮族三月三”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结果。从历时性来看,“刘三姐”文化与歌圩文化密切相关,可以追溯到上古时期的上巳节,其从岭南地区民族文化演进成中华文化符号,是壮族和汉族文化互相借鉴相互融合的结果。从共时性来看,如今“刘三姐歌谣”已经成为汉、壮、瑶、苗、畲、侗、仡佬、毛南、布依、彝、水等多民族共享共传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刘三姐”文化为其他多民族共享文化增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提供一个广西样本,丰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经验。
【作者单位: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广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本文系2022年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广西少数民族非遗的创新交融与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研究”(JDZD202212)阶段性成果】